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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速中小银行资本补充
- 日期: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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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多渠道夯实资本实力至关重要。5月27日,金融委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改革措施,其中第二条指出,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兴业研究宏观分析师陈昊告诉记者,从2018年开始,监管部门就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试点永续债发行,扩大可发行优先股的银行范围。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此前惠及的机构主要为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商和农商等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未明显改善。所以从去年开始,多次金融委会议也提到了要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随着疫情对银行资产质量冲击的体现,未来中小银行不良暴露压力更大,补充资本的急迫性也有所上升,因此,现在要强调这方面内容。”他表示。
以城商行、农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有4000多家中小银行,资产规模占全部商业银行的比重超过50%,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但当下,中小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承压,部分机构信用风险积聚,流动性紧平衡压力也存在。从一季度数据来看,城商行与农商行的不良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三者分别为2.45%、4.09%和1.91%;同期,资本充足率明显较低,且相比去年年底也有下滑趋势。总体来看,中小银行资本紧张问题日益突出,其也在积极寻求资本补充的渠道。
国内银行的资本补充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内源性的,利润转增是中小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的主要来源;另外一种是外源性补充资本方式,如发行二级资本债、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中,二级资本债发行是中小银行依赖程度较高的一种资本补充方式。就目前的形势来看,亟需适当降低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门槛,一定程度放宽监管标准。
5月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认为,中小银行对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工作方案,要抓紧落实。必须把改革和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立足服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在充实资本的同时,解决好中小银行在业务定位、公司治理、信贷成本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治理结构与业务发展良性循环。5月22日,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要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
事实上早在4月3日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参加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就谈到了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多种方式,他表示,通过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做实资产分类、加大拨备计提和利润留存,增强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通过发行普通股普通股、优先股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方式,拓宽银行补充资本渠道和方式。支持地方向部分高风险中小银行注入资金、可变现资产,或者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注资的方式,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同时,也特别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参与到中小银行的改革重组中来。
“这也就说明未来的这个方案大致有四种方法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陈昊谈到,一是通过留存收益来内源补充资本;二是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三是通过地方财政以及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甚至国企注资;四是欢迎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入股中小行来补充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5月27日当天,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的范畴。取消发行人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的要求;将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的要求调整为“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取消发行人外部信用等级AAA级的要求。陈昊表示,取消上述限制使得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中小行发行的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扩充了中小行这些资本补充工具的投资者范畴,也便利了中小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的发行。
不过他也提醒,此前由于部分银行的风险事件,使得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资本补充工具的风险特性有所凸显。未来若不能尽早明确银行处置流程和对其资本工具的影响,使得市场对银行资本工具的风险特性有着比较明确的预期,可能会加大投资者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中小行资本补充工具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