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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动态】国家发改委: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费用

  • 日期:20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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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表示,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用气方面,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一般情况下,淡季价格政策实施期为3月中旬至11月中旬,此次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并在6月底前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

国家电网22日在官方网站宣布,出台八项举措落实国家发改委出台的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自2月1日起减免企业用电成本,预计在全国范围内减免电费约489亿元,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

国家电网表示,将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预计可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230亿元。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200万户,预计可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34亿元。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25亿元。

电费减免政策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对政策惠及的4200余万户电力客户,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其中,对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将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国家电网表示,将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客户应知尽知;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列示清楚,确保客户明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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